招聘条件
1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;
2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3.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(详见需求表);
4.社会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城镇户口且人事关系在北京;
5.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,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: 35岁以下指1979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,30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。